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信用中國(江西南昌)網站消息,近日,南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對南昌市日昇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給予當事企業停業整頓5天,沒收《2021高安統計年鑒》和《生產資本的循環》2個出版物印刷品,沒收違法所得1700元,并罰款20000元。
違法事實:未經許可、擅自兼營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洪)文綜罰字〔2022〕68號。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南昌市日昇印刷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60111MA35LD6PXJ | 工商注冊號 | |
組織機構代碼 | 稅務登記號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 胡海清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
證件類型 | |||
證件號碼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洪)文綜罰字〔2022〕68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經許可,擅自兼營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 | ||
違法事實 | 南昌市日昇印刷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兼營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印刷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
處罰依據 | 依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 | ||
處罰內容 | 給予當事企業停業整頓5天,沒收《2021高安統計年鑒》和《生產資本的循環》2個出版物印刷品,沒收違法所得1700元,并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 ||
罰款金額(萬元) | 2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17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2/15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15 | ||
處罰機關 | 南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 |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360100343174360P | ||
數據來源單位 | 南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 |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360100343174360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