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仿制“茅臺”酒包裝材料,用幾元一斤的低端白酒進行灌裝,再通過網絡推廣吸引客戶,從中牟取暴利。近日,泰州姜堰警方經過縝密偵查,成功搗毀一個集生產、銷售、網絡推廣于一體的制售假酒犯罪團伙,抓獲14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超過1500余萬元。
2020年11月,泰州姜堰警方接到轄區某快遞公司舉報,稱一客戶王先生網購了2箱“貴州茅臺酒”,因懷疑是假酒拒絕付款簽收。接報后,民警迅速對線索進行核查,發現原本過萬的茅臺酒每箱竟然只需3600元,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后經鑒定,確認該茅臺酒系假冒偽劣產品。
隨后,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通過對王先生提供的線索進行研判,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制售假酒犯罪團伙浮出水面。經過六個多月的深挖細查,警方逐步查清了該團伙的組織架構、作案環節等信息。
在摸清該團伙數個窩點位置后,5月13日,姜堰公安抽調警力,分赴北京、吉林、江西、貴州、湖北等多地同步展開收網行動,一舉搗毀制假酒窩點1處、物流倉儲點1處、網絡推廣公司2家,抓獲李某、湯某、江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尚未銷售的假冒茅臺酒400余箱,包裝材料5萬余件。
經查,在該團伙內,湯某等人主要負責購買仿造的茅臺酒酒瓶、包裝盒等材料,用幾元一斤的低端白酒進行灌裝,以每箱800元的價格出售給李某等人。隨后,由鄭某、江某等人在網絡平臺上發送“貴州茅臺酒”促銷廣告獲取客戶訂單,再勾結物流公司內部人員余某等人按照訂單進行發貨,并按每箱3500至4000元的價格代收假酒貨款。
經初步統計,自2020年9月至案發,該團伙已向全國19個省市銷售1300余箱假茅臺酒。最終,李某等4人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湯某等3人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余某、江某、鄭某等7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11月12日,為感謝民警果斷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維護企業品牌形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特地傳真感謝信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向警方表示衷心感謝。
警方提示:廣大消費者一定要通過正規途徑購買酒類產品,留好相關發票和購物憑證,千萬不能貪圖便宜。一旦發現假冒偽劣產品,請保留好相關證據及時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