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車傷人事故,致1人死亡
今年8月初,國內某新三板上市包裝企業發布公告稱:7月29日,其位于江蘇省的控股子公司,由于車間員工在駕駛抱車進行倒車操作時誤將一員工撞傷,導致該受傷員工經搶救無效后死亡。據了解,該控股子公司位于常熟市,是一家二級廠。
事故發生的當天,當地鎮政府向該二級廠出具《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發現“你單位叉車和抱車使用過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求該二級廠暫時停止使用所有叉車和抱車。同日,市應急管理局亦出具《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要求企業暫時停止生產作業。
事故發生后,這家新三板上市包裝企業的管理層高度重視此次事件,積極推進整改工作,并聘請第三方機構作全廠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8月13日,當地市應急管理局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同意其控股子公司,即涉事二級廠恢復生產作業。
涉事企業及其總經理被罰款
10月29日,該二級廠收到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其總經理均被作出行政處罰,涉嫌違規的事項類別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處罰結果顯示,發生事故的二級廠被作出罰款人民幣貳拾捌萬伍仟元的行政處罰。該處罰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 年修正)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這家二級廠的總經理被作出人民幣壹拾壹萬零柒佰柒拾伍元叁角貳分罰款的行政處罰。該處罰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 年修正)第九十二條第(一)項之“(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事實上,在紙包裝行業,抱車傷人事故并不罕見。
因此,各大包裝企業務必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在生產管理過程中進一步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教育,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盡量避免事故發生。
同時,各抱車操作者也要嚴格規范操作:起步時確認周圍安全,切忌高速度行駛,切忌急剎車,轉彎時注意降速,切勿搭載同乘人員行駛,行駛時不要東張西望,注意視野和死角等,千萬不要因一時大意而釀成慘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