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開始,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有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等塑料制品將陸續和老百姓說拜拜。我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近日聯合印發《我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禁止生產銷售
年底起禁止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
根據方案,到2020年底,我省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我省明確,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是啥?其實你每天都在使用。塑料微珠廣泛存在于沐浴劑、潔面乳、洗手液、香皂、剃須泡沫、磨砂膏、牙膏、牙粉等日常用品中,一般起到磨砂、去角質、清潔等作用。因為塑料微珠不溶于水,難降解且體積極小,難以完全被污水處理系統過濾,最終排入湖泊、河流或海洋造成生態危害。此次方案明確,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禁止、限制使用
年底起合肥城區外賣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我省還將對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禁止和限制使用。
方案明確,到2020年底,合肥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到2025年底,這些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城鄉接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方案明確,到2020年底,全省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到2022年底,全省范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到2025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到2025年底,全省范圍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替代與處置
快遞領域推廣“瘦身膠帶”、免膠帶紙箱
不用或少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拿什么替代?我省方案明確提出,將在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推廣使用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
方案提出,將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在快遞領域推廣應用“瘦身膠帶”、免膠帶紙箱和綠色環保包裝袋。
我省還將促進生物基可降解替塑產品研發推廣。鼓勵有條件的市在包裝材料、農用地膜等重點領域開展生物基新材料示范應用,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優先采購生物基新材料制品。對生物基新材料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的企業,每上一個臺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
方案提出,電商、外賣、快遞等平臺企業要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為消費者和平臺商家提供綠色包裝產品選擇。
在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方面,我省明確將全面實施地級市生活垃圾分類,按垃圾分類標準配備布局合理、數量適宜的分類投放垃圾容器,優化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布局,適應和滿足塑料廢棄物分類需求。
在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方面,我省將推動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規范化、集中化和產業化。進一步推進垃圾焚燒發電等設施建設。
政策執行
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納入景區酒店評級標準
在政策執行方面,我省將嚴格塑料制品行業準入管理。對明令淘汰的、超出淘汰截止日期的塑料制品產能,依法依規對企業采取關停、取締等相關措施,或采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體設備(生產線)。嚴格執行差別電價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
未來我省將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納入旅游景區和星級賓館、酒店評定評級標準。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與制成品的生產、銷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實施企業法人守信承諾和失信懲戒。
鼓勵各地采取經濟手段,促進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替代。未來我省將加大對塑料制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加強對商場、超市、集貿市場、賓館、酒店等場所銷售、使用塑料制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塑料制品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黑色包裝袋等特定物質超標包裝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