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訂的固廢法分為九章一百二十六條,對過度包裝、固廢污染治理、固廢進口等都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9月1日起施行的新固廢法,企業相關人員要學習起來呀。
一、固廢法針對過度包裝、塑料污染治理主要作了以下規定
關于過度包裝治理:
一是明確有關部門要加強產品生產和流通過程管理,避免過度包裝。
二是明確包裝物的設計、制造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清潔生產的規定,要求組織制定有關標準防止過度包裝造成環境污染。
三是強調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避免過度包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過度包裝的監督管理。
四是要求生產、銷售、進口依法被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包裝物的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包裝物進行回收。
五是規定電子商務、快遞、外賣等行業應當優先采用可重復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裝物,優化物品包裝,減少包裝物的使用,并積極回收利用包裝物。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六是明確國家鼓勵和引導消費者使用綠色包裝和減量包裝。
關于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明確國家依法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是要求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快遞企業、外賣企業按照規定向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報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況。
三是規定國家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
二、新增多項罰則,最高罰款100萬元
新固廢法強化了工業固體廢物產生者責任,包括要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建立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投放工業固體廢物等。
與此同時,新固廢法大幅提高固體廢物違法行為的罰款額度,對違反規定排放固體廢物、受到處罰后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強化處罰到人,對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等違法行為實施雙罰制,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進一步提高固體廢物違法行為環境執法的可操作性,由“結果罰”轉向“行為罰”。統籌固體廢物違法行為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強化三種責任之間的有效銜接。
新固廢法將多項違法行為的罰款提升至100萬元,一些以往沒有具體罰則的行為,也加上了相應的罰則。比如:
(一) 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未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的; 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 生活垃圾處理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監測設備、實時監測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并公開污染排放數據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 將列入限期淘汰名錄被淘汰的設備轉讓給他人使用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 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建設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利用、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 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未經批準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 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利用未報備案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 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或者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的; 處所需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
(八)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未建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的; 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九)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 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未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一) 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比如9月7日,鎮江市丹徒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某材料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西北角危廢貯存場所外廠區空地上,堆放了大量廢包裝桶,現場核點約有110只。該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
鎮江市丹徒生態環境局根據新《固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相關規定對該行為依法查處。同時結合進一步調查情況,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相關規定,確定具體的處罰金額。
三、逐步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
在固體廢物進口管理方面,新固廢法不再劃分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非限制進口三類固體廢物,規定國家逐步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禁止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和處置,禁止經我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為解決非法輸入境內固體廢物退運和處置難的問題,新固廢法不再以“進口者不明”作為承運人承擔退運和處置責任的前提條件,規定承運人對固體廢物的退運和處置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進口者未履行固體廢物退運、處置要求的,海關可以責令承運人承擔相關責任。此外,對于確屬無法退運的固體廢物,該法還規定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處理。
此外,新固廢法大幅提升了將固體廢物非法輸入境內以及經我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違法行為的處罰幅度,前者從原規定的罰款10萬元至100萬元調整為罰款50萬元至500萬元,后者從原規定的罰款5萬元至50萬元調整為罰款50萬元至500萬元,罰款幅度最高提升了10倍,情節嚴重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法者將承擔更重的法律責任、更高的違法成本。
比如,2017年,在某地海關,一家物流公司的一批“次級尼龍單體(PA6)副牌料”申請報關,該海關對貨物進行取樣,委托檢測機構進行固體廢物屬性鑒別。經鑒別,該批貨物為己內酰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實際為己內酰胺及其低聚物的混合物,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該海關依據2016年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委托物流公司報關的進口責任方進行了處罰,決定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并對進口責任方罰款20萬元。
若按照新固廢法,該案例的處罰范圍和處罰力度將加大,具體可體現在:一、物流公司作為承運人,與進口者共同承擔退運、處置的連帶責任;二、按照新固廢法“固廢”零進口的規定,該批固廢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三、對進口者的罰款將提升至50萬元至500萬元。
四、企業應如何做好固廢處理?
產生危險廢物單位必須將危險廢物進行集中處理,安排專人負責收集和管理工作,待運危險廢物要設置專門容器儲存,危險廢物必須交有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收集、運輸、處理和處理。
1)危廢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根據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建設單位對危廢應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盡可能防止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對產生的危險廢物盡可能通過回收利用,減少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資源化的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豆虖U法》等法律法規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不能焚燒、填埋等。項目危廢應委托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專業單位進行處置,并執行遵守手續與制度。
2) 危廢收集:危險廢物需要用專門容器,根據成分進行分類收集。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必須與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相結合。裝運危險廢物的容器應根據各種危險廢物的不同特性而設計,能有效地防止滲漏、擴散。裝有危險廢物的容器必須貼有標簽,在標簽上詳細標明危險廢物的名稱、重量、成分和特性。
3) 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選址要合理,并且需有防腐、防滲、防漏措施,及廢氣、廢水收集設施。
4) 危險廢物的包裝材料不能與危險廢物進行相溶和反應。
5) 企業需要有符合規定的標簽和標識,不得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
6) 企業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及時完成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的相關信息申報;收運人員出車前應獲取廢物信息單(卡),明確需收運的危險廢物種類、數量,做好收運準備,如:包裝物及防護裝備等。危險廢物裝車前,根據信息單(卡)的內容對廢物的種類、標簽、包裝物的密閉狀況進行檢查、核對,對接收的廢物進行確認,符合包裝、運輸要求時才能接收。同種類的危險廢物不宜混裝運輸,特殊情況下需混裝運輸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運輸危險廢物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危險品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可能情況下繞過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區、療養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
7) 企業需要有清晰、詳細的臺賬;七聯單執行情況,企業需要有齊全的轉移手續對危險廢物進行交換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