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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廣電總局要求嚴格控制規范新聞出版展會

        發布日期:2013-08-27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  作者:ahprint  瀏覽次數:1476
        核心提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和規范新聞出版展會。展會轉由行業協會或企業主辦承辦,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一律退出。

          針對近年來新聞出版方面存在的展會過多過濫,部分展會求大不重質、求轟動效應不重實際效果,市場化程度低、專業性不強、豪華裝飾、強行攤派等問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和規范新聞出版展會。展會轉由行業協會或企業主辦承辦,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一律退出。

          通知要求,要控制總量,注重展會實效。除對推動行業發展有示范引領作用、承擔國家重大宣傳推廣任務、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展會以及市場化程度高、辦展效果突出、行業反響好、消費者認可、已經形成良好品牌的展會予以保留外,對定位雷同、業務相近的展會逐步合并,對形式重于內容、實際效果差、社會影響小、群眾意見大的展會堅決停辦。展會轉由行業協會或企業主辦承辦,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一律退出。

          通知強調,要節儉辦展,制止豪華鋪張。各類展會原則上不搞或盡量簡化開幕式、閉幕式,不搞專場文藝晚會,國內展會不舉辦招待宴會、答謝宴會、招待酒會等活動。不準借舉辦或參加展會名義旅游,不準以展會名義組織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以展會名義贈送禮金、禮品、紀念品、土特產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

          通知指出,要規范辦展,減輕參展負擔。除納入國家整體規劃的重大展會和境外展會外,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和主辦承辦單位不得就展會下發組織參展通知或以其他方式要求有關單位參展。有關部門和主辦承辦單位不得向參展單位收取任何不合理費用,不得就展位數量、裝飾標準、做廣告等對參展單位提出硬性要求。

          通知還要求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逐步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市場運作的展會辦展機制,引導展會向專業化、差異化、市場化方向發展。積極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創新辦展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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