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排放油墨廢氣被抓
靖江市英納印刷有限公司從2006年開始,租用靖江市城東街道辦事處江華居委房屋從事包裝裝璜印刷品印刷加工。
7月16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對靖江市英納印刷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油墨廢氣直接排放,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8月12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告知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有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印刷廠懇請環保局酌情考慮少罰
靖江市英納印刷有限公司規定時間內未提出聽證申請,但于8月13日進行了陳述申辯:
公司已于2019年5月初就廢氣處理問題與環保公司進行了洽談,并委托環保公司設計方案,目前正處于實施階段;
受現在經濟環境不景氣的影響,公司訂單嚴重不足,業務量下降,生產極度不正常,長期處于虧損狀態;
公司一貫遵紀守法,重視環境治理,與周邊鄰居和睦相處,從未因環境問題有過糾紛,影響輕微。
靖江市英納印刷有限公司表示:懇請貴局批評教育為主,經濟處罰為輔,酌情考慮少罰。同時,該企業還提交了靖江市英納印刷有限公司有機廢氣治理工程初步設計方案、靖江市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自查報告審查意見復印件二份證據。
印刷廠被罰伍萬元
8月29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召開了局案審會,認為該單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準確,處罰適當,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局案審會審議,泰州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靖江市英納印刷有限公司罰款伍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