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在“雙月攻堅”特色行業整治專項執法行動中,浙江省溫州市生態環境局蒼南分局執法人員在金鄉鎮湖里村一家印刷廠檢查時發現,該廠生產過程中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但未對涂布機設置密閉空間,也未安裝廢氣處理設施,涂布機加料和上膠工藝環節直接敞開式進行,產生的廢氣直接排入外環境。
環境執法人員現場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切斷生產設備供電電源,在涂布機配電箱上粘貼印有“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字樣的封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依法予以查封,并明確告知業主不得擅自損毀封條、私自恢復生產,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然而,7月14日,執法人員進行后督察時,發現該廠已恢復供電生產,生產設備正在運行,而原本粘貼在配電箱上的生態環境部門封條已被撕成兩截,丟在一旁。
“就是想著把剩下的料做完,沒想到你們還會來檢查。”面對執法人員的現場調查取證,印刷廠業主承認擅自撕毀封條的行為。
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規定,排污者阻礙執法、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者隱藏、轉移、變賣、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提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目前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對當事人予以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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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印企業偷排廢水/廢機油,被責令停產整頓
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28日通報稱,5月1日至8月21日,該單位通過突擊檢查,共查獲廣州市增城區工業工廠等“散亂污”污染源違法線索20宗,其中偷排直排污染水環境7宗。此次突擊檢查發現的兩家偷排直排廢水、廢機油企業,暴露增城區治污任務依然艱巨,需要增城區有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整頓打擊“散亂污”等污染源,從源頭上堵源截污。
8月24日,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派出檢查人員到增城區石灘鎮開展突擊排查,對兩家涉嫌非法排放污水企業進行查處。兩家涉事企業分別為增城新田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和廣州銳造漆有限公司。該市河長辦現場檢查人員隨即把問題線索轉交屬地相關執法部門。
新田彩印公司雨水井 趙雪峰 攝
據介紹,新田彩印公司主要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該廠占地面積約8000平方米,印刷品產量每2000噸,排水量達到每天2.5噸。
現場調查人員發現,該廠廠房樓頂設有兩個儲存廢膠水的沉淀池,廢膠水經雨水管匯集到雨水井中。同時,該廠三樓洗手池清洗膠盆的廢水及堆放的廢料也通過雨水管外排進入雨水井。最終,廠里雨水井中的水體流入附近河涌。
檢查過程中還發現,該廠生產車間內,機械設備大量滲漏機油,露天堆放原料桶及油罐桶,棄用生產原料直排雨水管網。
8月26日,新田彩印公司產生廢膠水的4臺復膜機電箱和新銳造漆廠的生產車間電箱被增城區生態環境分局查封,屬地石灘鎮政府責令上述兩企業全面停產整頓。
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通報稱,目前,新田彩印公司和新銳造漆廠已全面停產。增城區生態環境分局準備把案件移送增城區公安分局食藥環偵大隊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