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0日,行動共對企業開展現場檢查2262家次,檢查中總共發現問題企業1134家,市生態環境局已現場查封39家,擬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46宗。其中,一家彩印廠因直排廢水被列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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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在行動之前,東莞市生態環境局作了周密部署,由市生態環境局執法監督科制定行動方案,以執法二、四、六科為牽頭科室,分別制定了茅洲河流域、石馬河流域、海心沙片區的詳細行動方案。
專項行動還突出重點,有的放矢。其中:
1、石馬河專項行動主要圍繞旗嶺斷面流域內的七個鎮轄區內主要工業聚集地及涉水企業開展全面核查;
2、茅洲河專項行動中,黃江鎮以涉水的表面處理企業為重點,長安鎮以“散亂污”企業和涉水企業為重點開展全面核查;
3、海心沙片區專項行動主要圍繞異味信訪投訴較多問題,針對淡水河橋周邊涉氣企業開展全面核查。
為了提高執法效率,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采取集中用兵和交叉用兵的方式。針對企業夜間偷排污染物的規律,執法人員放棄休息時間,在夜間和節假日對企業進行突擊檢查,出其不意,有效地打擊了一批夜間偷排的企業。
全天候執法的高壓態勢,有效震懾了存在僥幸心理的違法企業。同時,為有效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還同公安、城管、水務等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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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10日,行動共對企業開展現場檢查2262家次。檢查中共發現存在問題企業1134家。其中,涉嫌直排76家、偷排10家、漏排8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7家,超標排污1家,其他存在環保管理不規范等環境問題較輕的企業1032家。
目前,東莞市已現場查封39家,擬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46宗。市生態環境局還發出行政命令55份,行政處罰告知書85份、行政處罰決定書11份,擬罰沒金額1439.458萬元,擬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宗,擬移送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2宗。
6月11日,執法人員對其進行現場,發現該公司洗版工序產生的洗版廢水私設排放口,直排下水道,廢水處理設施現場已閑置。
經過依法調查取證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相關設備進行現場查封,工作人員于該公司廢水直排口取樣檢測。得出:該公司涉嫌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因此,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將對其依法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符合相關規定條件,市生態環境局還會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企業相關負責人處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根據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情況,此次檢查中發現的企業環境問題主要包括直排、偷排廢水和廢氣,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轉;環保手續不完善較多;環保管理不規范;運營臺帳不齊全等行為。
接下來,執法人員將保持執法力度不減,在鞏固前期戰果的同時,加快后續案件辦理,盡快出具行政處罰、行政命令、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犯罪等文書,將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