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加急印發《關于開展2019年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強化監督(第一輪)工作的通知》,25個省區市將在5月14日迎來強化監督工作組的統一進駐。
與以往不同,今年的強化監督工作發生了很大變化:從名稱來看,“督查”變成“監督”,“督查組”改稱“工作組”。
從原則來看,現場工作期間,原則上只召開一次會議,只調閱一次材料,按照“一個地市只去一次,一個區縣一個現場組”的原則,提高監督效能。
強化督查時間
工作組于2019年5月14日統一進駐,進駐時間不超過10天。
工作組組長、副組長和相關工作人員現行到被監督省份省會城市召開啟動會,其他人員直接進駐有強化監督任務的相關縣開展工作。
強化督查地區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
強化督查內容
1、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核查各地黑臭水體治理情況,涉及13個省(市)。
2、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核查縣級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清單。
3、“清廢行動”專項:對6個未解除掛牌督辦問題逐一核查,對其余問題開展抽查,涉及11個?。ㄊ校?/div>
4、打擊“洋垃圾”進口專項:抽查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保措施落實情況,涉及14個省(區、市)。
5、長江“三磷”整治專項:抽查三磷企業(礦、庫)污染治理情況,涉及5個省。
6、斯德哥爾摩公約和汞公約履約專項:抽查涉及斯德哥爾摩公約、水俁公約履約類環境管理情況,涉及7個省。
7、信訪線索專項:開展黑臭水體、飲用水水源地、洋垃圾清廢行動等4類問題信訪線索現場監督檢查,涉及25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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