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生態環境部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提問:今年中央印發文件指出,要把干部從迎評迎檢中解脫出來,減少督查檢查考核數量。請問生態環境部在壓減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上有什么考慮和安排?
生態環境執法局局長曹立平:謝謝你的提問,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是生態環境部抓緊安排部署的一項工作。2018年10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今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印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將2019年作為“基層減負年”,對于統籌做好生態環境領域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生態環境部黨組對此高度重視,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制定印發《統籌規范強化實施方案(試行)》,按照“統籌、規范、高效、服務”原則,進一步突出重點,優化方式,提高效能,大幅減少監督檢查考核的數量。按照統籌方案,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只開展兩項監督檢查考核工作,一項就是根據中央的部署,組織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另一項就是生態環境部直接組織的強化監督工作。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情況相信大家比較熟悉,我就不多說了。我重點介紹強化監督工作。
強化監督重點任務就是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確定的7場標志性戰役開展,其中包括兩方面內容,一類是針對京津冀及周邊和汾渭平原,開展常態化的藍天保衛戰強化監督;另一類是針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分階段開展的強化監督工作。按照中央部署,我們對強化監督工作進行統籌設計,具體有以下考慮:
一是做“減法”。2018年11月,按照中央要求,我們認真梳理生態環境領域所有督查檢查考核事項。過去,我部曾經組織開展督查檢查考核共27項,現在減少為兩項。一項就是按照中央要求開展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另外26項分別予以撤銷或合并為一項,就是強化監督。并且原則上,強化監督要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時間、步驟都要錯開。
二是做“加法”。將污染防治攻堅戰確定的重點任務整合到一起,納入強化監督,實現計劃、任務、時間、地域、人員、方式等“6個統籌”,大家一起行動。目前,我們正在制定第一輪強化監督工作方案,將統籌安排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水源地保護、打擊“洋垃圾”進口、“清廢”行動等專項任務,將涉及同一地區的多項任務進行整合,由同一撥人同一時段完成,即一次檢查多項任務。與統籌前相比,我們進行了估算,到地方進駐時間減少80%左右,并實現規模、人數以及地方配合工作量大幅減少,同時人員調配更合理、任務更高效。
三是做“乘法”。不僅是監督執法,要更加注重幫扶服務,提升效能。如人員組成上增加了相關領域的專家,幫助地方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支持基層共同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在具體實施上,實行“四個一”,即:“一次檢查、兩個階段”,強化監督每年一次,分兩個階段進行。具體來說,就是每年4月至5月,9月至10月期間,分別開展一次強化監督工作。其中,4、5月份開展的強化監督,主要幫助地方發現問題、建立臺帳,下半年9、10月份開展的強化監督,主要對這些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核實,所以是一次檢查,兩個階段。
“一個平臺、多項任務”,督查檢查和現場考核等多項任務,均納入強化監督這一個平臺;“一個為主、分工負責”,執法局負責強化監督歸口管理,各司局分工負責;“一個大組、多個小組”,同時段,一個省份只派駐一個生態環保工作組,并可根據需要設幾個專業性小組,比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水源地保護、打擊“洋垃圾”進口、還有群眾舉報案件核查等,都由一個大組到一個省份統籌組織實施,并保證一個地市、一個區縣只有一個小組開展工作,一撥人同時要干幾項活,比如現場人員可能既要承擔“清廢”檢查,又承擔水源地檢查任務,既提高效率,又保證質量。
在方式方法上,為提高監督效率,我們要求壓縮規模,縮減時間、減少會議,嚴格控制資料調閱的數量,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強化監督期間,原則上,只召開一次會議(即與地方見面溝通,雙方交流工作安排),只調閱一次材料,一個專項領域只填報一張表格,避免反復打擾地方工作;同時優化組織方式,確保一個地市只去一次、一個縣區只有一個工作組?,F場期間輕車簡從、獨立開展工作,主要幫助地方發現問題并促進解決,不替代、不干預、不打擾基層正常工作,自己安排吃、住、行,不需要地方陪同,既保證工作實效,又減輕基層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