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包括東莞玖龍紙業有限公司在內的42家企業,成為東莞首批排污許可制試點企業,從7月1日起落實“一企一證”的持證排污管理模式,從而拉開全市實施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的序幕。
42家莞企獲新版排污許可證
據介紹,排污許可制改革是國家推行的一項重要的環境管理制度改革,是補齊環境短板、切實改善環境質量的戰略舉措,是生態環保領域改革的一項重要進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6月30日前應完成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2017年完成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
5日,市環保局透露,排污許可制改革是東莞市2017年環保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一。目前,全市火電(以煤、天然氣為燃料)、造紙行業企業完成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東莞玖龍紙業有限公司等28家造紙企業和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電廠等14家火電企業,目前已獲頒新版排污許可證,成為東莞首批試點排污許可制改革的企業。從7月1日起,這42家企業進入持證排污、按證排污階段,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
排污許可證禁止租借買賣
據了解,與原排污許可證相比,國家新版排污許可證的責任更加明確、管理更精細、內容更加廣泛,一方面要求排污單位全面摸清與排污相關的家底,如實填報申請材料;另一方面進一步規范完善了許可證記載信息,記載內容涵蓋了基本生產設施、產品產量、產污節點、治理設施、排放標準、環境管理臺賬、許可證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環境管理要求。
5日,市環保局表示,對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各類排污行為實行綜合許可管理。排污單位在申請排污許可證前,應當將主要申請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擬申請的許可事項,通過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公開時間不得少于5日。
排污單位申請并領取一個排污許可證,同一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所有的位于不同地點的排污單位,應當分別申請和領取排污許可證;不同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所有的排污單位,應當分別申請和領取排污許可證。
按照相關規定,首次發放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延續換發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并明令禁止以出租、出借、買賣或其他方式轉讓排污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