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山東省濟寧市環保局了解到,經過三個月的審核核查工作,濟寧已全部完成對全市38家火電和造紙企業的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
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案當中的重要內容,也是改革和完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務。2016年11月,《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正式印發,排污許可制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排污許可證成為企業排污的唯一行政許可,要求企業持證、按證排污,開展自行監測,建立臺賬、定期報告和信息公開制度。
濟寧市環保局根據環保部《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進行部署,甄別發證企業,對部分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多次審核,確保核發質量。經過前期的審核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38家火電和造紙企業的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隨后將繼續開展水泥等行業的排污許可證審核和發放工作。
據了解,從7月1日起,濟寧市將按照環保部要求,開展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督促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運行維護污染治理設施、開展自行監測、做好臺賬記錄,按期上報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確保按證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