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了9年的“限塑令”已成一紙空文,不僅使用量不減反增,甚至還成為不少超市、商家的“搖錢樹”。 6月15日,記者調查了解到,“限塑令”之所以處于目前的尷尬境地,與市民的消費習慣以及當前的市場情況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囧境
成商家“新經濟增長點”
“塑料袋也沒見減少,超市卻靠賣塑料袋賺了不少錢!”在采訪中,記者聽到不少類似的“埋怨”。
“限塑令”規定,超市、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其本意是以有償使用的方式,來達到減少購物袋的使用,沒想到反倒成了商家“新的經濟增長點”。
據記者調查,超市提供的塑料提袋,一般分兩種,因為尺寸不一,只能以小袋、大袋相稱,價格2至4毛不等。而在進價方面,長沙市竹山園附近一超市老板透露,小袋成本約為0.06元/個,大袋約為0.11元/個。如果超市一天賣出3000個塑料袋,利潤就在420元到870元之間,一年按365天計算,年利潤甚至能超過15萬元。
15日,記者通過家潤多購物袋的信息,撥通了承制廠家——湖南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電話,了解到485×(300+160)×0.027mm的塑料袋每噸的價格為13450元。
算賬
1000個塑料快遞包裝袋能省1000元
除了既有的困境之外,“限塑令”還面臨新的難題,那便是大量的快遞、外賣包裝袋。15日中午,在位于萬家麗路南段的中通快遞點,記者看到取完快遞的市民隨手把塑料包裝給撕掉了。
問及快遞的包裝方式,快遞員王先生表示,考慮到成本,更傾向于用塑料包裝袋。“塑料包裝袋最小規格為17cm×30cm,進價為4分,最大的38cm×52cm,只需要1毛6一個。而一個中號紙盒薄一點的要6毛2,加厚的要9毛8。”
王先生表示,快遞包裝費一般不向市民收取,由快遞公司自行承擔。“一件快遞,塑料包裝袋與紙盒包裝的價差就在5毛到1元。要是每天寄件1000件,價差就在500到1000元之間呢。”
有數據顯示,快遞行業一年需要120億個塑料袋、247億米的封箱膠帶。對此,湖南師范大學本部菜鳥驛站負責人李志紅表示,“比起在送快遞過程中因物件損壞帶來的索賠,我們寧愿將其‘過度包裝’,以防萬一。”
探因
塑料袋為何屢禁不止?
15日上午,記者來到竹山園糧油干貨批發市場,發現“限塑令”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在這里隨處可見。記者隨意進入了一家老蔣干貨調料餐飲用品商行,在問到有沒有賣塑料袋時,老板朝墻上一指,“各種型號都有,60個裝,大的4塊錢,小2塊錢。”記者發現,一面墻有三分之二擺的都是塑料袋,而且都是超薄塑料袋。
湖南商學院副教授尹元元表示,“限塑令”之所以禁而不止,包括市民的消費習慣、替代品的接受度、政策的適用性等多方原因。
“付費的塑料袋可以二次使用裝垃圾,為此支付點小錢,消費者也不會在意。”尹元元說,甚至有些人在為塑料袋買單后,就在心理上有一定的“理所當然”感。而在塑料袋的替代品上,環保袋獲取渠道有限,買的價格貴,送的多半不好看,攜帶也不方便。
“快遞、外賣是否也應聽‘令’行事?”尹元元說,“限塑令”是2008年頒布的,現在已過去9年,條例適用性方面也有了局限性。能夠盈利的商家自然愿意對塑料袋收費,免費提供的大多是一些自由市場、小店和小攤販處。而塑料袋的生產企業眾多,銷售渠道和使用場所更是五花八門,難以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