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宣城網報道,立法保護宣紙,已被宣城市提上日程,這一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將在法律保障下傳承發展。
據悉,相關保護宣紙的立法提案,即《宣紙保護和發展條例》,已于近日被納入《宣城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計劃》,隨后將在涇縣政府與市文廣新局的共同起草下,于今年7月至9月遞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最后將于今年底提請省人大批準。
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了解到,《宣紙保護和發展條例》緊緊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以及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主旨。在市委的決策部署下,結合社會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議,經反復研究且融合多方意見后,順利通過2016年12月23日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3次主任會議,最終由市人大常委會納入2017年立法項目。此舉旨在加強宣紙傳統制作技藝的傳承,促進宣紙創新和發展,保護區域文化特色,以立法的形式進一步完善對宣紙的保護與發展。目前,各項立法條件均比較成熟。
“當《宣紙保護和發展條例》順利通過省人大審批后,不僅為宣紙傳統制作技藝提供了法律依據,更是對人類文明的一項積極貢獻。”據涇縣宣紙集團辦公室負責人吳章謙介紹,此次提請立法保護宣紙,是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的貫徹,具體遵照“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進一步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加強文化法治環境建設”等要求,確保宣紙文化規范步入法制軌道。
與此同時,相關宣紙的立法提案,將從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高度,強化宣紙文化特色、創新宣紙產業體系、突出金融政策支持、完善知識產權保護、促進宣紙傳統制作技藝傳承人的培養,提領宣紙產業全面可持續發展,進而增強依法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的全民自覺意識,形成禮敬守護和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良好法治環境。
據市委網站公布,包括《宣紙保護和發展條例》在內的2017年立法計劃,將按期完成法規草案起草任務,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向上提請,并拓展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渠道,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