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安徽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簡稱《方案》)已正式印發,將在污水處理、工業廢水處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進行強力監管并啟動嚴格問責制,確保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水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這也標志著此前國務院印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在安徽正式落地。
治理黑臭水控制污染物排放
去年4月2日,國務院印發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被稱為“水十條”。省環保廳根據環保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牽頭開展了《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工作?!斗桨浮访鞔_,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皖北地下水污染趨勢得到遏制,水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確保引江濟淮輸水線路水質安全。到203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方案》要求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到2020年,巢湖全湖營養狀態指數達55以下,西半湖營養狀態指數達60以下。無備用水源的市、縣(市)應分別于2016年底前和2018年底前完成備用水源建設。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
《方案》還要求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十小”企業。到2020年底,城市和縣城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4300個,全省119家港口碼頭及146家船舶修造廠達到建設要求。
全面建立“河長制”嚴格環境監管執法
為保障《方案》實施,省政府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各市、縣政府是實施工作方案的主體,建立市、縣、鄉(鎮)三級“河長制”。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每年分流域、分區域對工作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水環境治理離不開嚴格環境監管執法。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嚴格落實賠償制度。建設全省水資源環境統一監測管理平臺,加強基層環保執法力量,具備條件的鄉鎮(街道)及工業園區要配備必要的環境監管力量。
此外,要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明確各類水體水質保護目標,自2016年起,對水質不達標的區域實施掛牌督辦,必要時采取區域限批等措施;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省、市政府定期公布各市、縣(區)水環境質量狀況。地級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