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獲悉,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于2014年12月19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局務會議通過,2015年2月10日發布,將從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原新聞出版署于1997年12月30日發布施行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總計28條,比現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增加了14條,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
首先,新《辦法》對內部資料出版物的準入條件和審批程序作了更加規范、細化的規定,排除了不屬于內部資料范疇的一般印刷品和應當由出版單位出版的作品。一方面,明確了廣告印刷品、介紹推廣本單位基本情況的宣傳資料,或者僅含有歷法信息及廣告內容的掛歷、臺歷、年歷等一般印刷品,無需申領《準印證》。另一方面,對于中小學教科書及教輔材料、地圖、個人畫冊、個人文集等應由出版單位出版的作品,不予核發《準印證》。
其次,管理要求進一步細化,這也是新《辦法》的明顯特點。新《辦法》詳細規定了內部資料在內容、版本記錄及發送范圍、經營管理、人員機構、印刷等方面的規范要求。如規定編印內部資料必須“按照批準的名稱、開本(開版)、周期印制,不得用《準印證》印制其他內容”“不得將服務對象及社會公眾作為發送對象,也不得以提供信息為名,將無隸屬關系和指導關系的行業、企事業單位作為發送對象”等。此外,新《辦法》還明確了內部資料的樣本繳送制度、審讀制度、培訓制度、監督檢查制度。針對連續性內部資料半年一換證太頻繁的問題,新《辦法》延期換證時間調整為每年一次。
再次,進一步細化了相關法律責任。對于未經批準擅自編印內部資料等行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停止違法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以營利為目的的,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對于出版物印刷企業未按新《辦法》承印內部資料的,由縣級以上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沒收內部資料和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校內學生編辦內部資料的情況,新《辦法》規定,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自行編印僅面向本校發送的內部資料,由該校校內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和管理。
《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從事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編印和發送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內部資料性出版物(以下簡稱內部資料),是指在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內部,用于指導工作、交流信息的非賣性單本成冊或連續性折頁、散頁印刷品,不包括機關公文性的簡報等信息資料。
內部資料分為一次性內部資料和連續性內部資料。
第三條 對內部資料的編印,實行核發《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以下簡稱《準印證》)管理。未經批準取得《準印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內部資料的編印活動。
第四條 編印內部資料,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領取《準印證》后,方可從事編印活動。
第二章 準印證的核發
第五條 申請編印一次性內部資料,須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暾埛綉獮辄h政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
(二)編印目的及發送范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的規定,編印內容與編印單位的性質和能力相一致;
(三)稿件內容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ㄋ模M委托印刷的單位為出版物印刷企業。
第六條 申請編印一次性內部資料,應當提交申請書和稿件清樣。
申請書應當載明一次性內部資料的名稱、申請單位、編印目的、內容簡介、印數、印張數、開本、發送對象、印刷單位等項目。
第七條 申請編印連續性內部資料,須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暾埛綉獮辄h政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
(二)有確定的名稱,名稱應充分體現編印宗旨及地域、行業或單位特征;
?。ㄈ┯写_定的編印目的和固定的發送對象,編印目的應限于與編印單位業務相一致的工作指導、信息交流;編印內容應與編印單位的性質和能力相一致;企業編印散頁連續性內部資料,應主要用于指導本企業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
?。ㄋ模┯羞m應編印活動需要的人員;
?。ㄎ澹┯蟹€定的資金來源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M委托印刷的單位為出版物印刷企業。
第八條 編印連續性內部資料,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幱∵B續性內部資料的申請書,內容包括:連續性內部資料的名稱、編印目的、欄目設置、印數、印制周期、開本、發送對象和經費來源等項目;
(二)編印單位資質證明材料;
?。ㄈ┚幱∪藛T的基本情況及身份證明;
?。ㄋ模M承印單位的《印刷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發內部資料《準印證》: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五條或第七條規定的審批條件的;
?。ǘV告印刷品、介紹推廣本單位基本情況的宣傳資料,或者僅含有歷法信息及廣告內容的掛歷、臺歷、年歷等無需申領《準印證》的一般印刷品;
?。ㄈ┲行W教科書及教輔材料、地圖、個人畫冊、個人文集等應由出版單位出版的作品。
第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決定批準的,核發一次性內部資料或者連續性內部資料《準印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