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外發布通知,為促進節能環保,經國務院批準,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適用稅率均為4%。
其中,對于涂料行業,通知要求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420g/L(含)的涂料免征消費稅。
此次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是2015年消費稅改革的內容之一。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此前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將進一步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收范圍。
我們軟包裝使用的油墨屬于涂料,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遠遠高于420g/L的標準,屬于新稅規征收范圍。按其“施工狀態下”的規定,這筆稅似乎應由軟包裝彩印企業支付。
具體操作內容,請廣大彩印企業盡快支會財務,詳細了解相關細則,早作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