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5月6日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14年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定于5月6日至6月30日集中受理申報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印刷復制行政管理部門對申報企業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并及時將申請材料報送總局。同時,《通知》還要求各地對本地已有的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進行年度考核。對有違法經營行為、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內部管理惡化混亂的企業,要上報總局。
據悉,今年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的評審工作將繼續堅持對申報企業的規模效益、技術裝備、創新研發、綠色環保等8個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量,鼓勵有基礎、有特點、有活力、有競爭力的企業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