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讀者在微博上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么現在的圖書都沒有印數?”如此簡單的一句發問,引來眾多讀書人的回應。書評人、編劇史航就附議說:“我也一直想問。”更多的網友則用“點贊”的方式來表達同樣的不解。印數是圖書每次印刷的具體數量,按規定應該印在圖書版權頁上。就是這么一小行阿拉伯數字,究竟有什么見不得人的秘密呢?
不標印數成行業“慣例”
為了驗證網友提出的問題,記者在北京圖書大廈隨機抽取了50本圖書,結果發現,這其中只有8本書的版權頁上有印數。清楚標注有印數的圖書,都來自中華書局、人民文學出版社、三聯書店等著名出版機構,且多為經典文學類和社科類圖書,而市面上流行的大量財經類、人物傳記類、流行文學類圖書,則幾乎都沒有印數。
有意思的是,不少號稱在市場上暢銷的圖書,也都沒有在版權頁上提供印數的信息。這其中包括號稱20天售出100萬冊的《喬布斯傳》,還有剛剛紅火上市的《野心優雅:任志強回憶錄》。此外,郭敬明、韓寒等多位頗具人氣的青春文學作家的圖書上,也沒有標明印數,而一些勵志類圖書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三聯書店總編輯李昕發現,圖書上沒有印數,已經成為近年出版界不少同行約定俗成的所謂“慣例”。據他介紹,早在上世紀90年代,當時的新聞出版總署就曾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圖書的版權頁上要注明圖書的版次和印數,三聯書店一直在按照這個規定執行。在李昕看來,印數能夠反映出圖書首印、印次、重印等信息記錄,便于作者和讀者監督。
作家不給出版商“面子”
對于更多的出版機構來說,是否亮出印數,關系到一個“面子”問題。有業內人士說:“如今圖書品種越來越多,單本印數越來越少,反映在版權頁上就會顯得很難看,作者也會覺得沒有面子。”還有人認為,不注明印數是一種營銷手段。李昕說,有些出版社明明判斷一本書能印幾萬冊,但首次印刷只會印幾千冊,同時又怕挫傷書店和讀者的信心,干脆就不注明印數了。
不過,對于出版社瞞報印數的做法,很多作家并不情愿。作家畢淑敏表示,她經常被出版社告知,印數是商業機密,讀者沒有必要知道,可結果連她這位作者都不知道自己的書究竟印了多少冊。為此,畢淑敏希望出版社能恢復標明印數的做法,讓作者和讀者心中的那本糊涂賬都能清晰起來。
作家阿來則發現,瞞去了印數,出版社就很容易借機炒作,“說是一本書賣了幾十萬冊,但是我們常常會發現,這些書上都不寫印數。”在他看來,出版社不敢把印數白紙黑字地標注出來,正是商業炒作背離實際情況的一個反映。
還有業內人士透露,按照相關規定,圖書銷售需要繳納13%的增值稅,一些書商有通過隱瞞圖書印數來偷稅漏稅的嫌疑。
印數非雞肋豈能被遮掩
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使得出版社有了隱瞞印數的空子。中國版本圖書館辦公室負責人陳松南介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圖書書名頁》明確要求,印刷發行記錄中寫上印數這一項;但《出版管理條例》中規定,出版社“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標準,標注作者、印刷者、刊號等”,卻并未提到印數。他認為,這說明圖書是否標明印數,目前沒有強制執行的要求。
可是,在業內人士看來,圖書印數絕非可有可無的雞肋。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總干事張洪波認為,作者無論采取任何形式結算稿酬或版稅,都有一個愿望,想了解書的印數和發行量,但到出版社去了解往往很難,圖書標了印數之后,作者就可以了解到書的銷售情況和印刷情況。而且,從某種程度上,印數對讀者選購圖書也提供了參考。
陳松南也認為,既然相關部門制定了行業標準,就意味著是行業的規范,具體到實際中,就要看其執行的效果如何,并要有相應的監管措施,但現在看來這方面顯然是缺位的。張洪波也表示,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版權頁的相關規定已出臺多年,但目前還是存在監管不嚴的情況。也許只有主管部門重視起來,才能讓圖書印數不再成為書商遮遮掩掩、自欺欺人的把戲。